受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挂牌人”)以网上挂牌方式出租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称“出租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编号为TD(略)(SD)WG(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号 | 位 置 | 面积 | 出租 年限 | 起始价 (底价) | 增价 幅度 | 竞投 保证金 | 履约(合同) 保证金 |
(略)-(略) | 隔海围内(略)、(略)号塘南面地块 | (略) 平方米 | (略)年,租赁起止时间以地块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略) 元/年 (不含税) | (略) 元/年 | (略)元 | (略)元 |
其他 情况 | 1.地块位置:(略) 2.出租用途:(略) 3.竞买优先权:(略) 4.本项目出租人所收取的租金(承包款)为不含税价款,出租人因出租租赁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涉及本项目的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出租地块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股份合作经济社(隔海小组)合同期满后,地上设施等归出租人所有; 6.竞得人未能按照《地块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到(略)天(含),视为根本性违约,出租人有权没收竞得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竞得人不得以履约保证金冲抵应付未付租金,且地上建(构)筑物、附属设施无偿归出租人集体所有。 |
二、竞租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 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 工商户以及年满(略)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未纳入佛山市农村集体交易警示名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未拖欠居委会、经联社及股份社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及各类欠款。
3.本项目竞投不接受委托竞投和联合竞投。
4.竞得人为自然人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租金及合同保证金缴纳
租金按年收取,竞得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到出租人作为首期租金,竞得人需在地块租赁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首年租金欠缴差额、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拨付到指定账户上,转账成功后由我股份社统一开具专用收据作收款依据给竞得方,不再开具任何发票。
四、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
五、竞投保证金的划转与退付
1.未竞得人和因出租人终止项目交易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价会议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挂牌人直接将交易保证金原路退回竞买人汇款账户(不计利息)。
2.竞得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由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出租人出具《交易保证金划转通知单》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到出租人指定的账户(不计利息),作为竞得人首期租金。
六、网上挂牌文件下载
有意参与竞租人可于(略)年5月(略)日后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七、网上挂牌出租交易时间
本次网上挂牌出租地块的公告期自(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6日止;网上挂牌期(网上报价期)为(略)年6月7日8时(略)分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止。
竞租申请人应于(略)年6月(略)日9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租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投保证金。竞投保证金须于(略)年6月(略)日9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提示:(略)
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租申请和竞租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3.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出租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租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地块的网上挂牌出租文件。
4.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1.交易细则咨询、项目监管、投诉处理:
龙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人:(略)
2.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略)
3.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略)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