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造价工程师至少参与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近5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专业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业绩内容应至少包含:(略) (6)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拟委任主要人员自(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