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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如东县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
拍卖对象:(略)
提示:(略)
注:(略)
特别提醒:(略)
确定拍卖起拍价:(略)
第一次拍卖时间:(略)
第二次拍卖时间:(略)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二、风险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上述未尽事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所有的拍卖均以现状为准,请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现状默认,并谨慎购买,风险自担。
三、咨询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略)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略)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略)
十一、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2、京东网上付款方式:(略)
报名参拍教程:
https:(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竞买人交齐余款后请及时进行电话反馈;竞买人如需到法院,请提前与工作人员电话沟通。
十三、因司法拍卖标的本身的价值,竞买人参加竞拍,支付相应款项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当日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重要提示:(略)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咨询联系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如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