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响水县(略)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项目 JSZC-(略)-YCQJ-C(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为高质量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现向全国范围内进行检验机构进行采购,承担(略)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本项目食品及农产品抽检总批次为不少于(略)批次,分为六个包。分包一的批次为不少于(略)个批次,分包二的批次为不少于(略)个批次,分包三的批次为不少于(略)个批次,分包四的批次为不少于(略)个批次,分包五的批次为不少于(略)个批次,分包六的批次为不少于(略)个批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未列明行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项目能全部覆盖所投包食品检验项目,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略)窗口办理,联系电话:(略)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略)
4.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5.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略)]9号)、(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略)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略))(略)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7.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略)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