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平湖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内容:(略)
(1)改造机动车道路、人行道(略).7公里;
(2)改造小区外供电电缆(略)米、通信线路(略)米,更换路灯(略)盏;
(3)改建公共停车场3处,共计停车位(略)个;
(4)改造片区内消防通道约(略)米、监控系统5套、摄像头(略)个;
(5)改造农贸市场1处、小微公园1处、邻里中心2处、生态挡墙1处、围墙(略)米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2.3 履约期限:(略)
2.4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1)或(2)或(3)资质:(略)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略)](略)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略)
7.2 开标地点:(略)
8.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9.评标办法:
9.1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