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治丧,依据《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决定对辖区殡葬中介实行统一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殡葬中介,是指除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的运营单位)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相关殡葬服务活动的各类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限
1.现有符合条件的中介应当在(略)年7月(略)日前主动申请备案。
2.新从事以上殡葬服务的中介,应当在从业之日起(略)日内完成备案。
3.备案有效期3年,期满前(略)日内须申请延续备案,逾期自动失效。若有上级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备案材料
1.《南京市殡葬中介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个人从业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5.服务和商品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民政部关于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
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须在(略)日内向区民政局提交变更申请。停止从业的,须在(略)日内办理注销备案,交回备案相关资料。
四、办理地点与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略)
办理时间:(略)
联系人员:(略)
咨询电话:(略)
五、备案流程
区民政部门在受理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备案,同步组织开展殡葬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鼓励其加入殡葬协会。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清单。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备案信息统一纳入行业监管体系,在政府门户网站、殡葬协会网站等平台公示;
2.备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完成更新,对外公示发布的商品及各项服务信息,应当与实际运营情况保持真实一致。
3.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备案中介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对违规经营、超过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扰乱殡葬秩序的,依法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件:(略)
2.?南京市殡葬中介收费项目清单
附件1
南京市殡葬中介备案登记表 |
备案号:(略) |
一、基本信息 |
中介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性质 | □个体工商户 □企业 □民办非企业 □其他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经营场所地址 | 区 ?街道 ?号 |
二、从业人员(共人) |
从业人数 | ??????????????????人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 |
| | |
三、收费信息 |
经营范围(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填写) | |
免费商品及服务项目 | |
收费用品、服务信息价目表详见附表2 |
公示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本组织的备案信息(含组织名称、地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殡葬协会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合规经营承诺 |
本人及本组织郑重承诺:(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 | 组织盖章 | |
审核备案意见 |
材料审核情况 | □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材料不全,需补正: |
审核人签字 | | 备案部门盖章 | |
备案时间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