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业态:(略) 2、若本次经营权的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佣金或退租的理由。 3、租金支付方式为:(略) 4、成交后7日内,竞得人须向委托人递交经营场地的“改造及运营方案”,并通过委托人验收。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手续,并向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经相关部门认可备案后,即可开始营业。若改造工程结果不符合委托人要求或违反消防、环保等部门政策,需立即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重新整改。如非委托人原因导致延迟验收超过2个月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无偿收回经营标的,且不退还竞得人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5、竞得人应根据社区生鲜超市运营要求为本项目配置运营、招商、客服、营销、采购、品控、保洁、安保、维修等专业人员,并响应全员社保(聘用人员中如存在不具备办理社保的,须为此类员工办理意外伤害或商业保险等),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冷链设备采购、检测设备安装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含经营需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改造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经营期间,竞得人必须服从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办事处管理。合同履行期内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日常检测维修保养、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检测,卫生保洁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包括产生的一切费用;消防,竞得人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消防设施设备并及时更新,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对委托人及上级部门在消防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竞得人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竞得人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8、在经营期内,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范及标准要求合法经营,落实生鲜市场全程溯源、每日农残兽残检测、公示检测报告、冷链储运、以销定采等运营管理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日常检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9、经营期内,经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停车管理、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经营涉及油烟排放、异味、噪声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如协调不成造成群访事件的,产权人有权收回产权,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略)、经营期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略)、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经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营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在经营期内,竞得人不得将经营权标的转让、转租,否则视同违约,所交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略)、经营期内,竞得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责任等均由竞得人全责自行承担。如出现债权人向委托人主张权利的,委托人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遭受的损失均由竞得人予以赔偿。 (略)、经营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装饰、装修(包括未形成附合的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略) (略)、标的交付日、经营起始日、租金缴纳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略)、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经营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略)、若竞拍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