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略) 技术方案:(略) 投标报价:(略)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2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类似项目指:(略) 注:(略)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略) 投标人业绩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项目组成员 ((略)分) | 1、设计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略) ②项目电气专业负责人:(略) ③道路专业其他人员:(略) ④造价专业负责人:(略) 注:(略) 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要求:(略) 项目组成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同一人员的职称只按最高等级计。 若不满足以上要求,则该项不得分。 |
2.2.4 (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 踏勘设计工作大纲 ((略)分) | 对项目踏勘设计的工作内容、设计依据、技术参数、工作要点等进行策划。优秀得9分(不含)-(略) 分(含),良好得8分(不含)-9分(含),一般得7分(含)-8分(含),没有不得分。 |
现状调查与分析 ((略)分) | 对工程范围内的建设条件、环境现状、管线分布情况等进行调查和分析。优秀得9分(不含)-(略) 分(含),良好得8分(不含)-9分(含),一般得7分(含)-8分(含),没有不得分。 |
设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略)分) | 对前期资料的掌握及熟悉程度,设计方案的全面程度及深度、设计思路的清晰度、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优秀得9分(不含)-(略) 分(含),良好得8分(不含)-9分(含),一般得7分(含)-8分(含),没有不得分。 |
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略)分) | 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关键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创新技术等方面。优秀得9分(不含)-(略) 分(含),良好得8分(不含)-9分(含),一般得7分(含)-8分(含),没有不得分。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略)分)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优秀得9分(不含)-(略) 分(含),良好得8分(不含)-9分(含),一般得7分(含)-8分(含),没有不得分。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略)分)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优秀得9分(不含)-(略) 分(含),良好得8分(不含)-9分(含),一般得7分(含)-8分(含),没有不得分。 |
合理化建议 ((略)分) | 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加以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优秀得9分(不含)-(略) 分(含),良好得8分(不含)-9分(含),一般得7分(含)-8分(含),没有不得分。 |
技术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总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4 (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略)分) |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4 (4)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 (/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略) 关于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略)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略)】(略)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服务承诺 (5分) | 投标人承诺建安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略)%得1分;承诺建安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略)%得3分;承诺建安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略)%得5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5分。(本标段工程投资额暂定(略)万元)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