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进行水环境公司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第二阶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的中粗砂材料采购,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及长安镇,主要对(略)条河涌实施水质提升、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包括管网查缺补漏、管网改造、源头雨污分流、截流系统改造、水环境整治、内涝点整治等工程,其中排水管网最大管径为(略)mmx(略)mm;水环境整治和内涝点整治等涉水利建设内容的设计规模主要为中型或小型。
2、采购范围
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第二阶段工程项目中粗砂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粗砂 | 细度模数 3.0~2.3 | m3 | (略) | |
合计 | (略) | |
4、交货时间
以使用项目的实际订单为准。
5、交货地点
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第二阶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东莞市东城街道、万江街道)。
6、质量要求
报价人保证销售的产品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
6.1中粗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砂》GB/T(略)-(略)标准。
6.2中粗砂细度模数3.0~2.3,天然砂:(略)
7、若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满足项目的使用供货需求以及因此导致的质量下降,采购人有权同时启用其他入围供应商,并视情节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其合同;所供应的材料质量低于响应阶段保证质量的(含采购文件要求质量要求),同样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同时启用其他入围供应商,并视情节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其合同。
8、质量保证期
本采购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略)个月。(预计竣工验收时间为(略)年(略)月,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9、付款及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略)
供应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按照支付约定结算后,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供应商同意给予采购人6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宽限期后逾期支付的,从最后一次付款之日的次日起,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
(略)、其他
本次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量为准。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材料实际供货与询比采购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行采掘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石料需提供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供应商应具类似的供货业绩,自(略)年至今签订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总金额,代理商可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
4、供应商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截图(https:(略)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略)
五、采购文件的递交
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询比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 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网址为https:(略)
(2)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询比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略)小时完成)。
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供应商将及时通过“电建交易系统”通知所有已购买询比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六、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当各响应人的增值税率不相同时,采用经修正后的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略)
1、当响应人数量少于或等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人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修正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十、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