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略)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相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含递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略)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面试人员应于(略)年5月(略)日星期六早上7:(略)
(二)地点
1.招考岗位:(略)
2.招考岗位:(略)
3.招考岗位:(略)
三、面试内容
1. 教师岗、实验员岗:(略)
(1)实验员(略)岗、计算机教师(略)岗、物电教师(略)岗、计算机教师(略)岗:(略)
(2)音乐教师(略)岗:(略)
(3)美术教师(略)岗,采取实践教学(含教学试讲+现场书法创作),其中,教学试讲时长不超过(略)分钟,现场书法创作时长不超过(略)分钟。纸、墨、水、砚台等由考场准备,考生需自备创作用笔。
2.辅导员岗:(略)
3.管理人员岗:(略)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面试计分方法为:(略)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略)分(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笔试、面试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重要事项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参加面试,严禁将智能手表和手机、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进候考室、面试考场。已带入候考室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子通讯电源,在抽签前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在抽签后仍带至座位或随身携带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在面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三)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得将姓名以及其他个人信息报告考官,如有违反,面试成绩无效。
(四)本次人才引进后续各环节有关事宜均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有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略)
学校主页:(略)
附件:</p)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