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佛山市水上(应急)溢油清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略)-(略)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佛山辖区溢油应急体系建设的支持项目,重点是满足西北江流域重点片区溢油应急处置需求,并在必要时为其他水域提供溢油应急支援,根据服务需求、当地应急队伍能力及区级政府溢油应急投入等因素将佛山辖区水域按专责区和支持区两个等级划定为6个责任区。为做好溢油应急处置服务保障,要求中标供应商设置3个专责区、3个支持区。每个专责区内应至少设置1个服务点,就地部署溢油设备和人员,开展应急防备和日常值守,服务点的具体位置由日常管理海事部门与中标供应商协调确定,并报备佛山海事局核准,服务点位置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如有优化需求,需与日常管理海事部门重新协商一致方可变动,并重新报备佛山海事局。在服务保障范围内,中标供应商应接受佛山市、区两级水上交通(溢油)应急反应指挥(分)中心调度和监督,配合开展相关演习。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