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总站机关大楼外窗更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略)号(略)楼)或通过网上邮件(sunjianfeng@shzfc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略)
2、施工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和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执行本国产品标准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略)
2、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sunjianfeng@shzfcg.cn)领购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供应商须保证登记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说明:(略)3、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4、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