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及规模:(略)
2. 项目地点:(略)
3. 招标范围:(略)
4. 建设工期:(略)
5. 质量标准:(略)
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地不限;须在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完成企业信用登记备案,具备正常承接宝坻区房屋建筑监理业务资格。
2. 资质要求:(略)
3. 项目总监、专业监理人员须在天津市住建信用平台可查询,满足宝坻区施工现场人员备案相关要求。
4. 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倒算),投标人须具备至少(略)项天津市范围内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其中天津市各类学校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不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等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近3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违规记录,无天津市住建部门不良行为公示记录。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对应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须提供近段时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 投标监理单位不得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等经营异常状态;近五年来无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严重违法行为、无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件,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9. 投标监理单位无腐败欺诈、偷漏税、恶意竞争、以次充好等不良从业记录;过往招投标活动中无串标、中标后毁约等不良记录。
(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个人或企业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严禁围标、串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并上报天津市、宝坻区住建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其他约定
中标后若监理服务标准、人员配置、服务内容与招标要求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废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监理单位自行承担。
有意愿监理单位请于(略)年5月(略)日前联系基建产业处。联系电话:(略)
资质文件邮寄地址:(略)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基建产业处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