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略)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略)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略)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从(略)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略)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从(略)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略)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略).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略).投标人须承诺:(略) (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略).投标人须承诺:(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二、招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认证证书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须具有1辆专用配送车和1辆冷藏配送车(若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清晰体现完整车牌号码)及购车发票凭证复印件及登记在投标人名下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若车辆为投标人租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租用协议并提供最近一期的租赁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需包含二维码、二维码需清晰支持扫描),以及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 (清晰体现完整车牌号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④(略)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一个为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央企或金融机构提供食材供货配送服务、且合同平均月结算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合同期限确保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食材供货配送服务业绩。如果为总价合同,投标人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和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