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略)
5.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询价响应函
(略).(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统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企业证明函(如符合**企业的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1、供应商须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是农药生产厂家,须具有所投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是农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本批次供货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