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村仓储库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村仓储库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村仓储库建设项目,新建库房面积(略).(略)平方米,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略)万元。
2.2. 建设地址:(略)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村仓储库建设项目,新建库房面积(略).(略)平方米,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略)
2.5. 工程质量要求:(略)
2.6. 其他要求:(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孔庄村仓储库建设项目
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一名,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无在施工过程记录,供应商出具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无在施工过程记录加以承诺。
3.5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 供应商须提供(略)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8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略)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内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磋商结果均无效,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获取文件地点:(略)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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