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6.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财库〔(略)〕9号》《财库〔(略)〕(略)号》《苏财购〔(略)〕(略)号》《苏财购〔(略)〕(略)号》《国办发〔(略)〕(略)号》《财库〔(略)〕2号》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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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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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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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