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2)企业信誉:(略)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7)拟派团队成员须具有林业、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经济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各专业均需至少配备1名成员(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8)供应商近三年内((略)年至今)承担过林业生产建设(改造)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含),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签署页等关键页); (9)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承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服务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需采购人配合协调部分应在竞价结束前通过采购人确认,否则视为不需要采购人协调配合工作,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略))《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