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韩国、东南亚开展海南旅游整合营销项目的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激活韩国、东南亚客源市场活力,借助韩国体验式旅行节目《格列佛游记》在海南取景传播契机,面向韩国及东南亚市场开展海南入境旅游整合营销推广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活动执行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面向韩国、东南亚开展海南旅游整合营销项目
二、实施时间
(略)年6月至(略)年2月(拟)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委托中标方开展面向韩国、东南亚开展海南旅游整合营销项目,主要包含海南旅游产品设计、推广内容策划、多语种翻译与内容适配、海外OTA及电商平台承接页搭建运营、海外社交媒体平台推广等(详见附件)。实现全平台累计曝光触达量不少于(略)万次,带动韩国及东南亚游客赴琼旅游不少于(略)人次。
(二)总预算不超过人民币(略)万元(含税)。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明细表。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经营范围涵盖项目所需资质要求。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提供单位(略)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有收缴部门的印章)。
(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七)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执行方案和经费预算。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价格合理。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公示方式
比选公告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将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
附件:
1.报价响应文件要求
2.项目需求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