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略)年2月-(略)年4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 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保函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保函格式《见索即付投标保函》。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1)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2)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方法三:(略)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略)%、(略)%、(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略)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略)家,合计数量不少于(略)家(不足 (略)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被评审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略) 分?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94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略)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方法二:(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4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94分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房建类信用得分*6%(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略)房建类信用得分为准。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