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3号、5号学生公寓建设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需求:(略)
4、项目预算:(略)
5、合同履行期限:(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年度决算报告或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兰州城市学院网和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