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隆大雅市集综合体智能化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隆大雅市集综合体智能化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雅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交货、安装地点:(略)
(2)项目规模:(略)
(3)供货与安装周期:(略)
(4)质量要求:(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单独订立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3投标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 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略)﹞(略)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 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7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2 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1 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9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略)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5 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略)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实行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通过提交《限额以下平台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6.2投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