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凤凰园发展有限公司拟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公司的陪护床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现将项目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企业营业证照经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代理业务);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略)〕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响应。(响应人出具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企业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备案(提供网站打印的备案信息)。
以上提交的资料格式不限,需盖单位公章并扫描电子版。
四、报名方式:(略)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六、报名截止日期:(略)
七、磋商时间:(略)
八、磋商地点:(略)
九、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磋商顺序以现场签到顺序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件地址:(略)
联系地址:(略)
珠海市凤凰园发展有限公司
(略)年5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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