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上游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上游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宜兴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太湖上游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宜数投许【(略)】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0.0%、其他国有:(略).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宜兴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兴市域。 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污水主管道(压力管、重力管)约(略)km,新建污水提升泵坑2座,改造城区初雨收集装置(略)座、新建城区初雨收集装置1座;扩容污水泵站4座,现状泵站增加COD仪表(略)座,新建排涝泵坑2座,新建初雨收集装置1座,新建雨水管连通管道1.5公里,新建线性排水沟0.5公里,针对城区 (略)公里存量难清淤雨水管道进行全面疏通。对城区约 (略)处雨水管道缺陷问题维修与改造。 工期:(略)日历天 项目投资估算:约 (略).(略)万元 咨询合同估算价:约(略).(略)万元。 2.2招标范围: 1.项目管理、2.工程监理、3.结算审计(建安、设备)、4.跟踪审计、5.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根据甲方实际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本工程总质量目标:(略) 本工程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设计概算范围内。 本工程质量目标:合格标准。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本工程进度目标:满足招标人的服务期限要求。 本工程安全文明目标: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 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略); 3.1.2财务要求:(略) 3.1.3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自(略)年1月1日至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自(略)年1月1日至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自 (略)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③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总监,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④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略)年3月~(略)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本项目总负责人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造价咨询负责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②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③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④其他负责人:(略)/。 【备注:(略) 其它要求:(略)(略)年3月~(略)年5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略):(略)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8时(略)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方式,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