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拉尔区平安城市前端网络链路及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合同包2(中心城区平安城市前端网络链路及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合同包3(中心城区雪亮工程与室外紧急报警柱前端网络链路及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合同包4(平安城市内场运维及视频存储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合同包5(局统管网络链路服务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合同包6(局统管网络链路服务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合同包7(局统管网络链路服务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合同包8(局统管网络链路服务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