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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奎屯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生活水源置换)项目(一期)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奎屯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生活水源置换)项目(一期)已由伊犁哈斯克自治州水利局以 伊州水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为奎屯市水利服务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奎屯市水利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胡杨河晟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8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8.1 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的权利;
8.2 异议应当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8.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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