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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切吉村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水利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切吉村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已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察布查尔县海努克镇切吉村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察发改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村集体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略).(略)%、村集体资金5.(略)%,招标人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4 最高控制价:(略)
2.5 标段划分(如有):(略)
2.6 质量要求:(略)
2.7 工期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略)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至(略)年6月3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6月(略) 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略)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8.联系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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