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略)年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根据《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略)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略)〕(略)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略)年秋季学期玉林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教函〔(略)〕(略)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略)年8月(略)日前出生,含当日),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户籍或在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范围工作或居住生活、符合政策照顾条件,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略)年6月(略)日-(略)日((略)日8:(略)
(二)茂林镇中心幼儿园
(略)年6月(略)日—7月(略)日,8:(略)
三、各类幼儿园招生程序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略)</p)
如幼儿法定监护人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略)年6月(略)日-(略)日8:(略)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略)
3.现场核验材料:(略)
4.网上查询复审结果:(略)
5.网上查询录取结果:(略)
6.办理录取手续:(略)
查询初审结果、现场核验材料 、查询复审结果、查询录取结果、办理录取手续的时间及具体要求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二)茂林镇中心幼儿园采取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儿童出生证;
(2)儿童户口簿(户主页、法定监护人所在页、儿童所在页);
(3)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父母双方单位证明。
4.录取名单公布:(略)
四、录取办法
经核实,如各幼儿园网上(或线下)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玉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玉商玉工回归及其他各类优录对象子女等就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统筹招生工作,具体由各幼儿园按照招生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各幼儿园要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强调工作职责,确保(略)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掌握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完善招生简章,于(略)年5月(略)日—6月(略)日在园所大门口醒目处张贴或通过园所网站发布招生简章,有条件的幼儿园还可通过本园公众号发布。各园设立该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及时、耐心地解答家长咨询,及时化解、妥善处理好招生中各种问题,确保(略)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招生监管。各幼儿园完善该园招生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特别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及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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