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高新区白雅路、白洋集镇地下管网改造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宜高经科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概况:(略)
(1)善溪大冲排水管网建设
沿善溪大冲(云保路~白洋大道)段西侧新建DN(略)截污干管约(略)米接至白洋大道DN(略)污水主管,解决片区内污水分区排放问题,现状白洋大道DN(略)污水主管的尺寸和高程能够满足新建污水管道接入要求,可以作为其排水出口。
(2)白洋集镇排洪通道改造
对现状位于建筑下方的既有箱涵进行优化改造,在集镇支路上新建4x1.5米雨水箱涵约(略)米,对善溪大道中心沟进行雨水分流。
对沿山体现状截洪沟进行优化改造,双悦实业南侧新建4×1.3~3.3米明渠长约(略)米及4x1.5米雨水箱涵约(略)米排入善溪大冲,并对善溪大冲接口段进行局部改造,降低善溪大冲沟底高程;同时针对铁路边沟存在倒坡,断面受阻路段,对排水明沟进行规整断面、调顺沟底高程系统;另结合现状沟渠高程体系,新建d(略)管道约(略)米接至白洋大道现状2.5×1.5米箱涵。
(3)白洋集镇片区管网混错接更新改造(一期)
对白洋集镇片区一期排水管网进行混错接改造,同步进行管线梳理及下地处理,并对周边小区内的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其中排水管网改造约(略)米。
(4)白洋集镇片区管网混错接更新改造(二期)
对白洋集镇片区二期排水管网进行混错接改造,同步进行管线梳理,并对周边小区内的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其中排水管网改造约(略)米。
(5)赵庄路排水改造
针对交叉口低点积水问题,新建2×2~3.5×1.5米雨水箱涵共(略)米,提升雨水排放能力,管道末端直接接至现状沟渠,实现雨水快速外排;新建DN(略)~(略)污水管道约(略)米,将污水接入现状污水泵站。
(6)现状管网维修改造
以现状花园路东侧预留污水检查井作为管网起始节点,新建DN(略)污水管道约(略)米,d(略)顶管过路(略)米,将白洋大道花园路段污水接至梅香路泵站前污水主管网;另根据管道排查监测结论,对本项目范围内的现状排水管道存在结构性缺陷及功能性缺陷的管段进行修复改造,并对项目范围内现状混错接点进行改造。
具体详见随招标文件发布的建安工程费项目清单。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址:(略)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1)设计招标范围:(略)
(2)施工招标范围:(略)
2.4本招标项目的履约期限要求:(略)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略)
施工质量要求:(略)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略)
3.2.2施工资质:(略)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拟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其中负责土建(即:(略)
补充说明1:(略)
补充说明2:(略)
3.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所有人员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自(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相对应的联合体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1)中小微企业投标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中存在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略)%,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略)%,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略)%,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当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略)%,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单位)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8日(略)时(略)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
7.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略)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略)年5月(略)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