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廊坊市霸州市充电基础设施一期等8个项目设备集中采购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宁晋县行政审批局、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沧州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沧州市运河区行政审批局以霸发改审备字﹝(略)﹞(略)号、霸发改审备字﹝(略)﹞(略)号、霸发改审备字﹝(略)﹞(略)号、宁审批投资备字〔(略)〕(略)号、邢信批投资备﹝(略)﹞(略)号、邢信批投资备﹝(略)﹞(略)号、襄政审批备字﹝(略)﹞(略)号、石新行审项备﹝(略)﹞(略)号、固发改备〔(略)〕(略)号、雄安备案〔(略)〕(略)号、沧新数政备字﹝(略)﹞(略)号、沧运审批备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略)
2.1.2 建设规模:
1)投资建设廊坊市霸州市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略)
2)投资建设邢台市宁晋县凤凰公园和体育公园等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略)
3)投资建设邢台市襄都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略)
4)投资建设邢台市信都区光伏充电项目:(略)
5)投资建设石家庄市新华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略)
6)投资建设雄安新区及固安水厂充电基础设施项项目:(略)
7)投资建设沧州市运河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略)
8)投资建设沧州市新华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略)
2.1.3 交货期:(略)
2.1.4 交货地点:(略)
2.1.5 质量标准:(略)
2.1.6 安全目标:(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略)
3.1.2 业绩要求: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3.1.3 信誉要求: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3.1.4 其他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 年6月2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部分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相应技术标部分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略).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廊坊市霸州市充电基础设施一期等8个项目设备集中采购设备采购一标段 | 投标人 | (略) |
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廊坊市霸州市充电基础设施一期等8个项目设备集中采购设备采购二标段 | 投标人 | (略) |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