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9.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为**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