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且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现场勘验承诺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受让方上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和交易凭证,并在出具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受让方需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后对标的进行资产交接并清运,清运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必须于资产交接后按照转让方要求拉运完毕!拉运过程中,受让方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拉运完毕后,须按照转让方及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对料场进行平复,并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拉运、垃圾清理、料场平复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受让方违反转让方相关要求,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与之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复工作、影响工程方作业等问题!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8、受让方声明:(略) 9、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使用或处置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