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便民服务需求,我院拟对共享充电宝便民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略)
2. 项目内容:(略)
3. 服务地点:(略)
4. 服务期限:(略)
5. 采购方式:(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具备参选资格。
2. 具备共享充电宝相关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共享设备租赁或充电服务相关内容。
3. 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有效的3C 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五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页证明材料)
三、技术及服务要求
1. 设备外观与广告规范:(略)
2. 设备参数标准:(略)
3. 系统功能要求:(略)
4. 方案提交要求:(略)
5. 安全与责任要求:(略)
6. 履约责任:(略)
四、日常运维与服务管理要求
1. 运维人员配置:(略)
2. 运维响应时限
1)一般故障、缺货、设备离线:(略)
2)设备损坏、漏电、发热及其他安全隐患:(略)
3)用户投诉、扣费争议:(略)
4)节假日、就诊高峰期:(略)
3. 日常管理规范
1)月度巡检:(略)
2)定期维保:(略)
3)现场管理:(略)
五、交付及验收要求
1. 交付地点:(略)
2. 交付期限:(略)
3. 交付条件:(略)
4. 验收标准:(略)
六、违约责任
1. 供应商须保证设备符合约定用途及质量标准。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认定)造成医院重大损失或用户电子设备损坏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服务收费标准一经确定,供应商不得擅自调价;确需调整的,须书面报请我院同意后方可执行。
3. 供应商未按要求履行日常运维及服务管理义务,我院3 次电话催告或 2 次书面函告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 在正常供电前提下,因供应商设备质量或安装维护不当引发漏电、自燃、爆炸等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七、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 响应文件组成(均须加盖公章)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 服务与技术承诺书;
④ 设备 3C 认证证书、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⑤ 所有复印件须签注 “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文件编制要求:(略)
3. 提交截止时间:(略)
4. 提交方式:(略)
5. 报名限制:(略)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龙岩市第二医院
(略) 年 5 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