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最高投标限价:(略)
2.5工程建设地点:(略)
2.6计划开竣工日期:(略)
2.7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贰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略)
3.3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4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以竣工完成时间为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略)](略)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含授权人),提供(略)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8日9时(略)分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略)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略)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略)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电话:(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