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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G(略)-(略)号 | 面积(平方米) | (略).(略) | 宗地坐落 | 长安镇新民一区 |
出让年限 | 商业用地(略)年、防护绿地(略)年 | 容积率 | 商业用地0.2≤且≤0.6;防护绿地≤0.(略) | 建筑密度(%) | 防护绿地≤5 |
绿化率(%) | ≥(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 |
主要用途 | 商业用地 | 所在区域 | 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
商业用地、防护绿地 | (略).(略) | 商业用地四级、防护绿地二级 |
投资强度 (万/公顷) | / | 保证金(万元) | (略) |
起始价(万元) | (略) | 加价幅度(万元) | (略)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年3月5日(略)时(略)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 |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该宗地上原有构筑物已由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罚没处理,构筑物经第三方公司评估价值为(略).(略)万元,经融安县自然资源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及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列入挂牌出让费用中,随宗地一并出让,并由竞得人与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后续构筑物处置事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保证金转款账户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凡在融安县辖区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违规囤地,被认定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不按时开工、竣工的,有其它用地不良诚信记录的,不予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柳州)进行。竞买申请人可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通过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网址:(略)
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并提交挂牌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资料,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序号 | 开 户 行 | 账 号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安长安支行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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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年2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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