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略)年提前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略)〕(略)号)及《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略)年提前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隆林各族自治县(略)年提前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遴选过程透明、规范,遴选结果客观、公正。
二、遴选对象
隆林各族自治县域内外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涵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专业服务户等服务主体。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农机设备安装有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担项目任务。
三、服务主体报名条件
服务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两年及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成熟的服务模式和良好的服务口碑;
2.配备与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能够高效完成承接的服务任务;
3.服务质量得到过往服务对象的认可,无重大服务投诉、不良信用记录;
4.自愿接受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管理;
5.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的服务主体,仅限基层供销合作社及供销合作社控股比例超过(略)%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联合社不纳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服务主体范围。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
五、遴选程序
1. 申报阶段((略)年5月7日-5月(略)日),服务主体向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 评审阶段((略)年5月(略)日-5月(略)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 公示阶段((略)年5月(略)日-5月(略)日)。
六、联系方式
1.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邮箱:(略)
2. 联系人:(略)
?
附件:(略)
???????????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5月7日
正文e附件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