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SQDSN-DL-ZA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略)](略) 号-(略) 号、宿发改投资发[(略)](略)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前工程、南停保场工程、北停保场工程,具体概况如下:
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前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主要包含:(略)
北停保场工程:(略)
南停保场工程:(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拟分为1个标段,即SQDSN-DL-ZA2标段,合同范围为:(略)
标段工程建安费约7亿元。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发包人要求的检测内容和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总数的5%控制(公共建筑工程除外))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2)代表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和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3)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4)承担全线范围内施工期环境监测、环保管理,检查、回复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文件以及解读最新扬尘管控文件等工作,并协助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活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5)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协调施工标段测量工作关系,参与联测工作。并对全线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6)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通报,上报发包人行文下发,跟踪通报整改回复;定期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展质量、内业资料培训管理。
(7)配合发包人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项、分部工程和项目交工验收检查工作、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工作。
(8)配合发包人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水量监测工作。
(9)脚手架(支架)、模板、钢结构安装、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及以上工程,以及全线施工现场邻建筑物等周边位移、沉降监测、桥梁监测和施工监控工作。
((略))按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政府职能部门规定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材料、设备(含甲供)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试验及见证类、专项类、备案类材料检测试验等服务和室内环境检测等,以及质量监督等部门的强检、抽检费用等满足竣工验收所需要的一切检验试验工作)。
((略))配合进行质量和安全的事故、纠纷等问题处理。
((略))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信息化管理。
((略))按照业主要求对工程内业资料、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
((略))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期
技术服务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略)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注:(略)
(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若中标本标段,不得参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监理等投标。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若中标本标段,不得承担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施工、监理的检测工作。
3.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略)
3.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规〔(略)〕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略)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上述截图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
3.9本项目检测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暗标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政编码:(略) | 邮政编码:(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E-mail:(略) |
监督部门: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略) 地址:(略) | |
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略) 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登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获取。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为准,投标人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预约登记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略)
8.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9 时(略) 分,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B厅。
8.6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地址:(略)
8.7异议投诉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