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略)
当 N≥3 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推荐:(略)
(1)当 X=M 时,则综合评价结果为好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当 X>M时,则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从综合评价结果为好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备选单位):(略)
①技术、商务、报价评价结果得分最高的前三名;
②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③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④商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⑤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备选单位)。
修改为:
2.推荐规则
当 N≥3 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推荐:(略)
(1)当 N=3 时,则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定标备选单位);
(2)当 N>3时,则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从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备选单位):(略)
①技术、商务、报价评价结果得分最高的前三名;
②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③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④商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⑤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备选单位)。
二、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条中标公示网址,现修改为6.4条中标公示网址;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条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付,现修改为8.1条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付。
三、履约能力审查条件:(略)
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特级时,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略) 人,且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 (略) 人以上。
②建筑工程专业:
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特级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略) 人,且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 (略) 人以上。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