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整体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德阳经开区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配套综合市场(一期)项目(以下简称“资产一”)、以及德阳市桂江街南侧“德阳国家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区配套服务东河片区朝阳邻里中心项目””商业(市场及配套用房)、地下室房地产(以下简称“资产二”)两宗资产整体权益转让,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构筑物、附属附着物及项目全部合法权益,整体打包转让、不拆分处置。 (二)标的坐落 1.资产一:(略) 2.资产二:(略) (三)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在建工程整体一并转让) (四)土地性质:(略) (五)面积及建设规模: 1.资产一:(略) 2.资产二:(略) (六)规划指标: 1.资产一:(略) 2.资产二:(略) (七)建筑结构及规划用途: 两项目均为框架结构,规划用途商业、商业配套用房、肉菜市场/农贸市场、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八)出让期限: 1.资产一:(略) 2.资产二:(略) (九)权证情况: 1.资产一:(略) 2.资产二:(略) (十)重要信息披露 1.项目现状 (1)资产一已全面竣工,依法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2)资产二工程进度约 (略)%,尚未整体竣工、未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预计 (略) 年 7 月启动竣工验收申报及竣工相关工作。 2.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权益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无权属争议;土地、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均无抵押、查封、司法冻结、行政限制、他项权利登记等权利受限情形,无相关诉讼、仲裁及潜在权属纠纷。 3.审批及资料情况 本次权益转让已按规定完成内部决策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两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材料、规划批复文件、工程资料等全套审批档案齐全。本次转让价值为房地产市场完整价值,包含土地使用权、建筑物 / 在建工程、各类附属设施等全部价值。 4.资产二剩余 5% 工程施工、整体完工、工程验收、竣工备案、建筑物首次登记等全部工作,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责任、风险,均由转让方全权承担。 5.不动产登记及费用约定 (1)资产一:(略) (2)两宗资产均需在对应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结、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 (略) 日内,由转让、受让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权属转移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双方需协同完成现场交接、资料移交及权属变更全流程。权属转移登记环节产生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 (3)转让方保证移交文件真实、完整、有效,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审批结果以主管部门现行政策及流程为准,存在审批周期变动、政策调整等不确定性风险,意向方自愿知晓并自行承担;转让方仅承担本公告及转让合同约定的办证、资料移交义务。 6. 经营使用要求 受让方取得项目权益后,须严格按照规划核准的土地、建筑用途开展经营活动,严禁擅自变更使用性质;整体经营业态需契合德阳市相关规划要求。 7.债权债务及潜在责任 除本公告已披露内容外,本整体转让标的无其他未披露隐性债务、对外担保、工程欠款、农民工工资纠纷、合同违约及潜在赔付责任,若存在上述情形,全部由转让方承担。 8.风险提示 (1)本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的办理时限、审批结果均以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职能部门现行政策、办理流程为准,存在行政审批周期变动、政策调整等不确定性风险,意向方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 (2)转让方仅承担本公告及转让合同约定的办证、资料移交义务,因政策、登记规则变化产生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