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长三角一体化郎溪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郎溪县东姚路(芝鸦路、袁盛路、许柯路、双庄路、夏周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略)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略)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修改为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略)
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的,可在“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①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②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评审要素,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均不变。
三、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郎溪县姚村镇人民政府
郎溪振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