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略)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略)年第(略)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略)年2月~4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人员为退休人员返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允许挂靠、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http:(略)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2、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5、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