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施工组织设计:(略)分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报价:(略)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略)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方法二:(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略)%~(略)%,装饰、安装为(略)%~(略)%,市政工程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为(略)%~(略)%,其他工程(略)%~(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if !supportLists](4)[endif]暗标要求:(略)特别提醒:(略) (5)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2-5页 | 0-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4页 | 0-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5-(略)页 | 0-1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5-(略)页 | 0-1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6-(略)页 | 0-1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略)-(略)页 | 0-2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5-(略)页 | 0-1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0-2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现场答辩,具体程序如下:[if !supportLists](1)[endif]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为:(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放弃项目负责人答辩处理。 [if !supportLists](3)[endif]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if !supportLists](4)[endif]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答辩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if !supportLists](5)[endif]该评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投标申请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业绩(1分):(略)注:(略)资格审查业绩、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同一业绩均不重复计取。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略)注:(略)资格审查业绩、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同一业绩均不重复计取。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略)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