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