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略)
远安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二期)设备采购,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和申请国债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编号:(略)
2.2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略)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 免费质保期:(略)
2.7 质量标准:(略)
2.8 安全生产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略)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略)周岁不足(略)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略)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略)年2月至(略)年4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略)〕(略)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 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略)年2月至(略)年4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略)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略)
3.(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重要提示:(略)
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5.投标保证金:(略)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略)]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略)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略)
合同签订:(略)
9、评标办法:(略)
(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略).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