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饶平、汕尾及红卫风电场SVG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饶平、汕尾及红卫风电场SVG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饶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汕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规模:(略)
2.3标段划分:(略)
2.4施工地点:(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招标范围:
2.6.1出具饶平风电场2套±5Mvar、汕尾风电场1套±8Mvar、红卫风电场1套±7Mvar,共4套SVG设备更换改造设计图、施工方案等。
2.6.2提供4套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的SVG设备,将4套(略)kV降压式风冷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改造为降压水冷式无功补偿装置,其中饶平风电场2套SVG设备容量分别为±5MVar,汕尾风电场1套SVG设备容量为±8MVar,红卫风电场1套SVG设备容量为±7MVar,无功功率动态连续可调,改造后装置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具备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电网电压及频率适应性能力,满足SVG并网性能测试、单机建模及仿真等涉网要求。
2.6.3完成饶平风电场2套、汕尾风电场1套、红卫风电场1套原SVG设备(启动柜、控制柜、功率柜、散热系统等)拆卸并搬运至站内指定位置;完成新SVG设备安装调试,电缆铺设及设备试验等。
2.6.(略)套SVG设备安装后接入现有AVC系统,包括控制屏配线,外部电源、电流、信号线敷设接入及调试工作,以及开展AVC系统、远动、综自后台等系统接入联调。
2.6.5开展4套SVG设备相关并网特性试验,包括1、单机并网检测:(略)
2.6.6本工程采用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包设备、包调试试验的承包方式,包括免费配合第三方试验。(具体工程量见技术规范)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略)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略)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