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应符合下列①或②: ①若投标人为厂家,需提供有效的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1SO(略) 系列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并同时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大型高压容器(A1)。 ②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自身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1SO(略) 系列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或提供授权生产厂家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同时提供授权厂家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大型高压容器(A1);(2)代理商请提供外置蒸冷器厂家授权文件;(3)具有以下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投标人自身供货业绩或本次代理厂家的供货业绩):(略)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