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项目已由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第9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略) 年,主要负责管辖省高速集团所属的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主营加油、餐饮、超市、住宿、汽修等服务区业务。公司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汇总清算,就地预缴”管理模式。(略)年国建高速公路公司共有5家账套,总部及分支机构营业收入约(略)万元,资产总额约6.4亿元。
2.1.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5月(略)日止,其中:(略)
2.1.3质量要求:(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国建高速公路公司(略)-(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具体内容包含纳税调整审核、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性诊断与申报、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制与审核、涉税风险排查与合规建议、后续管理支持与沟通协助。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业绩要求:(略)
3.1.3信誉要求:(略)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允许分公司(分所)投标,分公司(分所)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总所)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9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略)年6月2日(略)时0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招标代理机构:(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附件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