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保证金金额:(略) 2.保证金缴纳:(略) 特别提醒:(略)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最后一天报名截止(略):(略) 3.保证金处置与退还: 3.1成交承租方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在出租方上传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后(略)个工作日内,成都农交所从成交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不计息退回;未成交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项目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略)个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 3.2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时成都农交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 ①意向/成交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造成交易未成功或出租方和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意向/成交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竞价秩序,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意向/成交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相关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④意向/成交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⑤意向承租方并被确认为成交承租方后,拒绝签约、放弃成交承租方身份、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