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绘魅力双岛——琼台美术家海南采风行”活动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为深化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打造“魅力双岛”美术交流品牌,推动琼台两地文旅融合与艺术互鉴,我厅拟举办“畅绘魅力双岛——琼台美术家海南采风行”活动,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畅绘魅力双岛——琼台美术家海南采风行”活动
二、实施时间
(略)年6月至7月(为期(略)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组织台湾桃园市优秀画家约(略)人、海南本土画家约(略)人及特邀国内名家3人,共计约(略)位画家,在海南省(海口、琼海、保亭、三亚、儋州等地)开展为期(略)天的深度采风写生活动。具体包括:(略)
预算(略)万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提供近三个月内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有收缴部门的印章)。
(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同类文旅营销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七)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执行方案和经费预算。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贰本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的方案贴合需求,操作性强。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