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审核项目比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项资金发放符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照《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略)
一、项目名称
(略)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审核项目
二、实施时间
(略)年6月至(略)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完成拨付。
三、预算金额
(略)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并根据审核企业的数量据实结算。)
四、项目内容
根据《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奖补资金申报企业的基本资格、具体项目的符合性及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具体包括前期申报专业咨询服务、申报资料核查及现场实地核查、根据申报材料和审核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后出具专项监控报告,并提供后期咨询、解释服务工作等。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实施方案、供应商团队能力、价格、综合业绩等);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叁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报价应合理并体现完成项目所需工作量,不得恶意低价竞标。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九、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文厅官网上公示5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